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藤桥东河宁远河铁路桥和公路桥河段河砂禁采区的公告
(三府〔2008〕115号)
为了确保藤桥东河和宁远河铁路桥、公路桥的安全和两岸村庄的防洪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
三十九条和《海南省河道采砂管理与收费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设立藤桥东河、宁远河铁路桥和公路桥河段河砂禁采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藤桥东河、宁远河铁路桥和公路桥河段河砂禁采区范围:
(一)藤桥东河东环铁路双线大桥上游800米,下游至出海口;
(二)宁远河铁路桥上、下游800米河道;
(三)宁远河崖城公路桥上、下游800米河道;
(四)宁远河崖城高速公路上游800米,下游至出海口。
二、以上河道范围内禁止从事采砂、挖石、取土等影响河道及桥梁安全的活动;禁止抽砂船只进入禁采区,如有特殊情况进入,需经市水务局批准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