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节目制作。根据制定的录播计划,由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带领班子成员走进演播室,在节目主持人的引导下与群众评议代表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每次安排一个部门或单位录制节目,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职能、业务相近或相关联的部门和单位联合录制节目。
4、节目播放。在酒泉电视台设定的时间段和栏目进行播出和重播。
5、处理结果反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咨询、投诉进行梳理,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咨询、投诉,由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在节目录制现场进行解答,其它的依据《酒泉市政风行风热线群众投诉处理办法》办理。在酒泉电视台开设"回音壁"节目、《酒泉日报》开设"行风之窗"栏目,对相关部门、单位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情况追踪调查和纪实报道,并公布一些具有代表性问题的处理结果。
(二)节目内容
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解答群众提出的投诉、咨询,对不能现场解决的问题作出办理承诺。
三、参与部门、单位
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广电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城建执法监察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药监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农建指挥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酒泉供电公司、酒泉电信公司、酒泉移动公司、酒泉联通公司等行政执法部门和社会公共服务单位。
四、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构。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广电局、酒泉日报社领导为成员的节目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由市纠风办、市电视台、酒泉日报社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办事机构。
(二)职责分工。"行风面对面"活动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广电局联合主办,由酒泉电视台和酒泉日报社具体承办。市纠风办负责节目录制的组织协调工作,收集和整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群众投诉,并进行处理结果反馈;酒泉电视台负责栏目的策划、主持、制作、播出等工作。酒泉电视台、酒泉日报社负责开设专题栏目,进行对外宣传报道,深度追踪采访,反馈群众投诉问题的处理结果。
五、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