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全面加强产品质量监管
  (一)加强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建立企业全备案、产品全登记、检验全记录的监管机制,督促企业严把产品设计审查关、原材料进货关、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关、产品出厂检验关、产品销售服务关。严格市场准入,特别是对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要依法准确设定并逐步提高生产许可条件和市场准入门槛,逐步淘汰生产工艺落后、产品质量差的企业,积极扶持优势企业发展。利用外资或引进设备生产的工业产品,质量水平不得低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严格政府采购管理,杜绝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无证生产的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实施产品质量和质量信誉的广告审查制度,坚决杜绝各种虚假宣传和质量欺诈行为。
  (二)严把货架关和餐桌关。全面实行食品进货检验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严格查验和标识标签管理。对所有食品经营户实行实名登记制,特别要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的管理。进一步强化餐饮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卫生索证管理和卫生监督结果公示制度。严防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进入市场,一经发现和查实,坚决退市、召回和销毁。
  (三)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创新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模式,完善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对所有出口商品实施监管,积极扩大电子监管覆盖范围。所有出口商品都必须按照进口国的标准和要求组织生产,凡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要重新对其设计进行审查。建立出口基地加工原料和出口量核销制度,堵塞报检骗证漏洞。加强代理报检管理,提高准入门槛,大力推行出口企业自主报检。加强边贸监管和市场采购商品出口监管,建立必要的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出口食品运输包装统一加贴检验检疫标志,做到出口食品货证相符,确保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推行出口食品“公司+基地+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严格实施疫情疫病、农兽药残留监控制度。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农业化学投入品管理和使用、种养殖基地标准化建设和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形成区域化的出口产品安全生产加工体系。加强对进口食品、农产品的查验,提高病虫害和有害有毒物质的检出率,严防有毒有害物质和疫病进入我市。
  (四)开展集中整治。坚持“打击假冒、保护名优”的原则,针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的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地区,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联合行动,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物质和回收食品作原料、滥用添加剂等行为。引导和帮助小企业、小作坊提高生产水平,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和食品放心乡镇、食品放心社区建设。同时,积极支持企业运用法律手段同假冒侵权行为作斗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引导产品生产企业运用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码等防伪技术和措施,努力提高消费者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争取两年内在全市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示范店。
  (五)加强对质量中介机构的监管。要严格控制中介组织对企业、产品、服务等有偿评价以及带有排序、评比性质的企业和商品信息发布活动。有关部门要指导和帮助中介机构搞好自身建设、拓宽服务领域、完善服务职能,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对从事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质量检验和质量认证的各类中介机构进行规范和整顿,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直至撤销其资格。各类质量中介机构要建立自律性运行机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