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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攀钢西昌钒钛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资源配置的意见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攀钢西昌钒钛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资源配置的意见
(凉府发〔2008〕1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加快攀钢西昌钒钛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是促进我州经济发展、保障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举措,是促进我州钒钛产业发展、打造“工业凉山”的重要支撑。根据州政府与攀钢签订的“框架协议”,攀钢(集团)公司委托所属攀钢矿业公司在凉山州境内从事矿石开采、加工、运输、风险探矿、矿产资源整合、矿山企业兼并重组、新设矿权的获取等工作,并在我州注册成立了“攀钢矿业凉山有限责任公司”,为攀钢西昌钒钛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提供原料保障。经州政府研究,现就支持攀钢矿业凉山有限责任公司参与我州黑色矿产资源的开采、加工和资源整合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县市政府,州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支持攀钢(集团)公司参与我州黑色矿产资源的整合

  依托攀西丰富的钒钛资源和攀钢发展钒钛产业的技术优势,建设攀钢西昌钒钛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符合省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全省工作的总体取向,符合省委、省政府确定的“7+3”重点产业发展规划,是实现我州“一主、三化、三加强”的有效途径和实施资源本地化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州委、州政府将其作为全州的“一号工程”全力推进。全州各级、各部门务必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7+3”重点产业发展规划上来,坚持科学的资源观、科学的生态观和科学的跨越观,以长远眼光谋划发展,以全局意识统筹发展。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把行动体现到服从大局、服务重大项目、支持发展大产业上来,形成部门合力、政策合力、资源合力和企业合力,积极支持攀钢(集团)公司参与我州黑色矿产资源的开采、加工和资源整合,切实为攀钢西昌钒钛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提供矿产资源保障,实现我州从钒钛资源大州向钒钛产业强州的跨越。

  二、采取措施,把优势资源配置给攀钢西昌钒钛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在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的原则下,采取措施,积极支持攀钢矿业凉山有限责任公司参与我州黑色矿产资源整合。

  (一)积极支持攀钢西昌钒钛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参与我州黑色矿产资源的“招、拍、挂”。全州所有涉及黑色矿产资源(包括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由攀钢(集团)公司委托的攀钢矿业凉山有限责任公司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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