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科技名牌培育推进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科技名牌培育推进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鄂府办函〔2008〕97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科技名牌培育推进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08〕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进一步增强对科技名牌培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目标,大力实施名牌战略,把科技名牌培育与自主创新结合起来,以科技名牌产品带动产品层次的升级,提升全市产业、企业和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为实现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要紧紧围绕绒纺、煤化工、天然气化工、冶金、新型建材、林沙、装备制造、循环经济及节能减排等优势特色产业,集中力量培育、保护、扶持和发展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名牌产品、科技名牌技术和科技名牌企业,科技名牌产品整体规模和质量达到自治区上等水平,优势传统产业科技名牌产品竞争能力居自治区前列。一是要通过5年的努力,将羊绒制品培育成国际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显著提升;二是到“十一五”末,在煤化工、天然气化工、新型建材、冶金、林沙等优势特色产业品牌方面,培育新增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2件以上;三是到“十一五”末,在装备制造业、循环经济以及节能减排、生物制药、民族文化产业等领域,培育、挖掘自治区科技名牌产品或科技名牌技术10件以上,自治区名牌产品或自治区著名商标量达到50件以上;四是要引导和鼓励企业争创科技名牌,到“十一五”末,使自治区科技名牌企业、高新技术50强企业总数达到13家以上。
  三、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一是要加强对科技名牌工作的引导和培育,加快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行业部门指导服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科技名牌推进机制;二是要加大科技名牌产品开发支持力度,在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科技项目时,要优先推荐有望形成科技名牌的项目,鼓励以产品创新为内容的科技计划项目,使其核心技术形成自有专利;三是要推动科技名牌创新体系建设,围绕煤化工、煤炭集约化开采、冶金、电瓷、林沙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对开展科技名牌产品、技术开发活动的国家、自治区级企业技术研究开发机构进行资助,并积极引导其面向市场,开展自主创新活动;四是要完善科技品牌激励政策,积极研究和制定有利于推动实施科技名牌战略的政策、措施,支持和鼓励企业争创科技名牌产品,扩大科技名牌产品的带动效应,对开展科技名牌创建活动的企业,在技术改造、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以通过自主创新形成的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内蒙古自治区著名商标、鄂尔多斯市知名商标、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名牌、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名牌企业、高新技术企业50强等企业,给予表彰奖励;五是要全力营造科技名牌社会环境,要借助新闻媒介,加大宣传力度,要进一步发挥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的作用,为企业提供质量、技术、信息、标准、认证、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服务,推动全市科技名牌服务体系建设;六要加强协调配合,部门间、区域间要紧密合作,形成对自主科技名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的长效机制,严厉查处侵犯自主知识产权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保护科技名牌产品的信誉和合法权益。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