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统筹城乡、整合资源,切实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适应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需求,大力加强涉农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建设,加强农业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加快新型基层农技服务和推广体系建设。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或提供服务。鼓励各类人才到农村服务与创业,加强对城市教育、卫生、文化人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引导,强化和落实科技人才在农村服务、创业的激励和保障措施,深入实施欠发达地区人才开发“希望之光”计划,做好对欠发达地区人才开发帮扶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
(八)建立健全农村人才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事、农业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社会各方面力量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农村人力资源的工作格局。省里建立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农办以及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供销社、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扶贫办等部门共同配合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全省农村人才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地要加强对农村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要结合实际,分级制定农村人才中长期规划。加强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把农村人才工作成效列入市、县党政领导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落实县、乡、村三级党组织抓农村人才工作的责任,把工作成效列为县、乡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内容之一。
(九)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人才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把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作为农村“先锋工程”建设和“三级联创”活动及党员人才工程的重要内容,使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成为农村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根据任务分解,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人才工作职责。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整合、运用好各种资源,发挥各类组织的作用,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扎实推进农村人才工作。建立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积极支持政治素质好、有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代表进入地方基层的人大、政协参政议政。
(十)加大投入,加强宣传,积极营造农村人才工作的良好环境。建立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和社会分担机制,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培训的投入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个人、社会等各方面力量加大对农村人才工作的投入。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农村人才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典型,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关心爱护支持农村实用人才的良好氛围,引导和鼓励城乡各方面人才面向“三农”,服务农村、扎根农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积极贡献。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