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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坚持统筹发展的原则。发挥社区平台的作用,推进城乡社区一体化建设,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农村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社区建设的共建共享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合理设置农村社区。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原则上按照1个建制村作为1个社区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进行农村社区的设置。按照方便群众、就地就近的原则,也可以在自然屯、村民小组范围内开展社区活动。先行试点的村要优先考虑在村级组织健全、基础设施完善、经济发展较快、村风村貌较好的地方开展,待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二)提高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水平。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功能健全、运转有序的农村社区组织体系,形成推进农村社区党建和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合力。完善农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坚持村务公开制度,开展公共服务监督评价活动,保障村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依托现有村部建设,建成设施相对完备、服务功能相对集中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平均面积应达到400平方米以上。村级社区服务中心是村级组织实施社会管理,为村民提供公共服务和开展公益事业的场所。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地确定服务项目。

  (四)明确农村社区服务功能。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符合村民群众需要的服务功能。主要包括:警务(民事调解)服务功能、救助服务功能、法律服务功能、科技教育功能、医疗服务功能、计划生育服务功能、文化娱乐功能、就业服务功能、养老服务功能。

  (五)加强农村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区组织体系。坚持以农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依靠村民代表,发挥农村社区村委会的积极作用。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的积极作用,引导他们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村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开展经常性志愿服务和专业技术信息服务。

  四、实施步骤

  今年,全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调查摸底。

  广泛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目的,让广大村民群众了解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是为了提高村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各乡(镇)、村委会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村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设置农村社区服务项目,增强村民的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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