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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生态市创建及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任务分解的通知


序号

项目内容

工  作  要  求

责任单位

25

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全市采石宕口的关闭与生态修复工作。2008年-2010年在全市范围内关闭第二批66座砖瓦窑厂,并按年度分解目标计划完成任务。

市国土局

市经贸委

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26

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和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巩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建立完善农村垃圾“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辖市区处理”的体制。

市城管局

市卫生局

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27

建设城东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装置,2008年6月底前生活垃圾渗滤液(含调节池废水) 处理污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99-2008)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市城管局

市建设局

28

对全市废水集中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

市建设局

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环保局

29

完善机动车检测机构的检测资质,按照要求对机动车开展环保检测,禁止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强化机动车路检工作。

市公安局

市环保局

30

加强对全市卫生系统医疗单位废弃物分类收集与安全处置的监督管理,建立长效管理制度,提高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率,强化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监督管理。

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31

生态农业

和生态林业

建设

严格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药减量增效控污等先进适用技术,全市测土配方施肥达到200万亩次,化肥使用量下降5%。应用生物农药和物理方法防治病虫害。

市农林局

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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