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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生态市创建及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任务分解的通知


序号

项目内容

工  作  要  求

责任单位

13

结构调整

大力促进第三产业发展,提升服务业层次与水平,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达40%。

市发改委

市经贸委

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14

节能减排

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确保万元GDP能耗下降4.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重点耗能企业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7%。抓好5家循环经济试点,突出做好5000吨以上标煤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

市经贸委

各辖市(区)政府

镇江新区管委会

15

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101个,确保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削减2.2%和4%。

市环保局

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16

工业污染源

控制监管

加强对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2008年6月底前完成277家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装置的安装和联网。加强执法监督,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市环保局

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17

丹阳市、句容市和丹徒区政府对达不到太湖流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新标准的所有工业污染源实施限期治理,2008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达标升级工作,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必须予以关闭。

丹阳市政府

句容市政府

丹徒区政府

18

对全市43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其中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10家。

市经贸委

市环保局

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19

环境专项整治

继续开展东部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对镇江新区化工园区和谏壁片区的废气排放企业进行深化治理,加快推进谏壁电厂7号、8号机组的脱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2009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

市环保局

京口区政府

镇江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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