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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八查一提高”活动方案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八查一提高”活动方案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8〕114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八查一提高”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开展环境监察执法
“八查一提高”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整治力度,切实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水平,按全省的统一部署,并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八查一提高”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目标,着力强化执法监管基础,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不法排污行为,确保污染源现状和分布情况排查清楚;污染减排各项指标和工程技术措施落到实处;在线监控安装任务按期完成;非法电镀企业关停到位,电镀保留企业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小化工”企业关停到位;工业企业符合环保要求;太湖流域实现“饮用水安全、不发生大面积水质黑臭和总磷、总氮入湖量与上年相比不增加”。

  二、活动内容

  (一)查污染源现状和分布情况。结合污染源普查工作,查清工业企业、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量及去向,完善“一厂一档”等规范管理措施。

  (二)查重点企业和重点流域整治情况。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检查重点企业和重点流域排污企业的立项、建设、“三同时”、投入运行等各环节的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环境违法行为整改落实情况,治污设施建设情况及处理工艺、运行台帐。涉及危险固废处置的,要核对转移处置手续,严防非法转移及倾倒。

  (三)查“小化工”企业关停落实情况。组织对2007年底关闭的93家“小化工”企业“回头看”。看关闭企业生产设备是否全部拆除;工商营业执照是否注销;残存品是否处置到位;转产企业认定手续是否办理完结。

  (四)查企业污染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对照污染减排分解任务,逐项核实各项指标和工程技术措施是否落到实处、提标工程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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