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煤电油气运和农资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汉政办发〔2008〕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陕政办发明电〔2008〕42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煤电油气运和农资供应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煤炭、电力、石油、运输和农资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点,切实做好煤电、油运和农资供应保障工作是实现全市经济快速增长的关键环节,事关社会稳定和全年经济发展目标实现的大局,也是夺取抗震救灾胜利的重要保证。
请市经委会同市发改委、交通局、商务局、供销社、工商局、物价局、汉中车务段以及有关电力、煤炭、石油企业,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煤电油气运和农资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