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
(浙土资办〔2008〕106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信息公开目录》,已经厅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特编制《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门户网站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用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形式。
网站地址:www.zjdlr.gov.cn
指定地点:杭州市西溪路118 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事大厅
受理时间:省政府确定的正常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88877925
本机关还将不定期采用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向有关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从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符合下列条件的政府信息:
1. 该政府信息由本机关负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