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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
(浙土资办〔2008〕106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信息公开目录》,已经厅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特编制《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门户网站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用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形式。

  网站地址:www.zjdlr.gov.cn

  指定地点:杭州市西溪路118 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事大厅

  受理时间:省政府确定的正常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88877925

  本机关还将不定期采用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向有关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从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符合下列条件的政府信息:

  1. 该政府信息由本机关负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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