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牡丹江市2008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牡丹江市2008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4届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五月十六日
牡丹江市2008年城市环境
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面貌,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山水园林城、环保模范城为目标,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统一部署、逐步实施、重点保障、全面推进,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加强城市管理力度,全面整治城市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二、整治时间
2008年5月20日至2008年8月20日。
三、整治内容
(一)环境卫生治理。利用1个月的时间,集中清理全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小区楼院、建筑工地和"四镇两乡"、"三溪六泡"的环境卫生。
1.主次干道治理重点:彻底清除垃圾堆、残土堆,着重解决城市卫生死角,全面清理大庆路、铁路三角线和城市出入口等区域乱卸的垃圾。市区街路达到"三清、四净"(树根清、墙根清、电线杆根清,道牙石根净、人行道净、雨水口净、路面净)。
2.背街小巷、小区楼院、建筑工地治理重点:彻底清除垃圾堆、残土堆和乱堆乱放的杂物,不留死角,达到"五净"(小街巷净、墙根净、树根净、绿篱净、道牙石根净)。
3."四镇两乡"治理重点:彻底清除积存的生活垃圾堆及杂乱设施,确保街巷整洁。
4."三溪六泡"治理重点:彻底清除积存的垃圾及杂乱设施,达到周边环境整洁、优美。
5.对乱扔、乱倒、乱吐、乱便和运输车辆沿途遗洒、乱倒残土的行为,要及时查处、严管严罚。市区运输残土或其他散装物车辆必须加盖苫布、运载适量、车容车貌整洁。
(二)商服占道治理。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的整治标准,合理规范商服占道摊点布局,确保市中心区无流动商贩、无占道加工、无店前摆卖、无活动房棚厦、无杂乱设施。
1.拆除市区乱搭乱设越冬活动房、棚厦,清理杂乱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