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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木斯市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注:2007年各项指标以市统计局提供基数为准。

  附件二:
  2008年度佳木斯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

考核指标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负责部门工作任务工作进展情况 备检材料
节能目标(40分)1单位(万元)GDP能耗、单位(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40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得40分,完成目标的90%得36分,完成80%得32分,完成70%得28分,完成60%得24分,完成50%得20分,完成50%以下不得分。每超额完成10%加3分,最多加9分。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只要未达到年度计划确定的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等级。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统计局负责统计,并做出统计分析万元GDP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统计及数据分析,并向省有关部门上报相关指标。预计今年单位GDP能耗下降5.43%、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5.5%,各县(市)区见附件一节能相关统计数据及统计数据综合分析
佳木斯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
考核指标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负责部门工作任务工作进展情况 备检材料
节能措施  (60分) 2节能工作组织和领导情况21.建立本地区的单位GDP能耗统计、监测、考核体系,1分;统计局负责建立和实施单位GDP能耗统计、监测体系,并按要求负责定期上报相关数据和向社会公布。 被统计监测单位名单,统计指标、监测结果数据、监测相关数据,并定期上报相关数据和向社会公布。
发改委牵头,经委、农委、质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制定并实施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 单位GDP能耗考核方案。考核材料、结果、奖惩方案。
2.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问题,1分。发改委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 节能工作协调机制
3节能目标分解和落实情况31.节能目标逐级分解,1分;统计局、发改委将总体目标细化到各县(区)市。 节能目标分解后的细化指标及说明。
2.开展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检查和考核,1分;发改委牵头,经委、统计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实行季度检查,年度考核。 检查及考核的总体报告、考核结果公告、奖惩结果。
3.定期公布能耗指标,1分。统计局制定公布能耗指标周期,并将相关指标上报及向社会公布 相关数据及分析及公布材料
佳木斯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
考核指标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负责部门工作任务工作进展情况 备检材料
节能措施  (60分)4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情况201.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上升,4分。统计局将相关指标及统计分析上报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上升的相关数据及分析材料。
2.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工业增加值比重上升,4分。科技局、统计局科技局负责推进高新技术在行业中的应用。统计局负责相关数据统计及分析 推进高新技术项目数量,推进高新技术在行业中应用的数量,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工业增加值比重上升的比例及数据分析。
3.制定和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4分。发改委、法制办贯彻并执行评估和审核办法 贯彻和执行情况
4.完成当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目标,8分。经委按省、市要求淘汰落后产能 完成情况及分析材料。
5节能投入和重点工程实施情况101.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并足额落实,3分。发改委、财政局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并足额落实 建立节能专项资金文件,支持的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及分析材料。
2.节能专项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逐年增加,4分;财政局按计划逐步增加专项资金比重 完成情况及分析材料。
3.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3分。发改委、经委全面推进十大重点节能工程,进一步争取国省节能专项资金 重点工程名单,项目落实情况及相关材料。
佳木斯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
考核指标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负责部门工作任务工作进展情况 备检材料
节能措施  (60分)6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情况91.把节能技术研发列入年度科技计划,2分。科技局全面推进节能技术研发 节能研发科技计划及落实情况相关材料。
2.节能技术研发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逐年增长,3分。财政局、科技局按计划逐步增加专项资金比重 落实情况及相关材料。
3.实施节能技术示范项目,2分。科技局推进节能技术示范项目建设 示范项目推进情况及材料。
4.组织推广节能产品、技术和节能服务机制,2分。科技局、经委科技局负责推进节能技术、产品的推广,经委向行业推广,并建立相关服务机制 推广的产品、技术及落实的企业,推广服务机制文件。落实情况及相关材料。
7重点企业和行业节能工作管理情况81.完成重点耗能企业(年耗能万吨标煤及以上企业)当年节能目标,3分。经委、统计局定期进行监测,及进行年度分析 完成情况及分析材料。
2.实施年度节能监测计划,1分。统计局制订重点企业及行业监测计划 具体计划及监测完成情况报告。
3.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完成年度目标得4分,完成80%得2分,不足70%的不得分。建设局确定我市年度目标,并严格审批新建建筑 目标完成情况及相关材料。
8法律、法规执行情况31.出台和完善节约能源法配套办法等,1分。法制办制定相关办法和规定 节约能源配套办法和规定
2.开展节能执法监督检查等,1分。发改委、经委、质监局、法制办每年定期进行检查 执法监督检查总结材料
3.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1分。质监局、经委按国家要求严格执行 落实情况及相关材料
佳木斯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
考核指标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负责部门工作任务 工作进展情况 备检材料
节能措施  (60分)9节能基础工作落实情况51.加强节能监察队伍、机构能力建设,1分。发改委成立节能监察办公室 购置设备及人员培训情况
2.完善能源统计制度并充实能源统计力量,1分。统计局完善能源统计制度并充实能源统计力量 《能源统计制度》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3.按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1分。质监局、发改委按我市实际情况需要配备器具 器具配备情况汇报
4.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工作,1分。宣传部、发改委、广播电视局、日报社组织培训,定期进行宣传各部门要参加宣传和培训工作 培训计划、培训成效,宣传工作总结
5.实施节能奖励制度,1分。发改委按《考核方案》要求落实 奖惩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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