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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意见


  三、切实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建设

  (一)市级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委宣传部指导协调下,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以市政府名义举办的新闻发布会,涉及重要内容和重大事项的报市长批准;其他新闻发布内容由新闻发布单位报分管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批准。经批准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与新闻发布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或新闻媒体报道的敏感话题,市领导要求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进行新闻发布、加以舆论引导或事实澄清的,由市委宣传部会同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市级政府新闻发布活动原则上以“泰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为统一名称,在市政府办公室指定的固定场所举行。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新闻发布会的方案制定;市政府新闻办负责记者邀请等工作;新闻发布单位负责做好新闻发布会的材料准备,拟定发布稿,准备有关口径,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共同做好新闻发布会的会务工作。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拟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原则上须于会前5个工作日内将新闻发布会的方案及相关材料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新闻办。特殊情况需迅速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发布单位应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新闻办报告,经同意后先行召开新闻发布会,事后再补办相关手续。

  (四)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定期组织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研究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制定新闻发布计划,统筹安排重大新闻发布活动。市政府新闻办负责跟踪社情民意,收集分析海内外舆情动态,了解掌握新闻媒体对政府新闻发布活动的报道情况,并对新闻发布会效果及时进行评估、分析和反馈。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对全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和表彰。

  (五)市内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归口和属地管理,按照我市突发事件采访报道工作预案组织实施,把握新闻发布的主导权。新闻发言人应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掌握情况,并主动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办沟通,认真做好新闻发布工作的准备。

  四、切实加强政府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

  (一)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网络。市政府设立新闻发言人。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都要设立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任务比较重或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要设立专职新闻发言人。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挑选政治和业务素质较高并具备一定新闻发布能力的负责同志担任新闻发言人,承担新闻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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