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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级动物防疫队伍建设的意见

  二、切实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
  (一)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以市场为导向,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创新机制为动力,以提高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和快速反应处置能力为目的,在全市建立起一支业务精、素质高、作风过硬、相对稳定的队伍,逐步形成规范、科学、高效的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建立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每个行政村设置1名动物防疫员,其主要职责是:按时完成畜禽强制免疫、计划免疫、消毒灭源等日常防疫工作。同时协助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完成动物疫病普查、测报、疫情扑灭、法规宣传等工作。村级防疫员劳务报酬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劳务报酬来源为争取上级解决2/3,县区财政解决 1/3,县区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县区畜牧部门负责经费的管理和发放,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监督审计经费使用情况。
  (三)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聘用。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聘用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⑴高中学历且有一定工作经验或畜牧兽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⑵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爱岗敬业;⑶经过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和考试。凡符合参聘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由县级畜牧部门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录用原则选拔聘用,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一年。
  三、做好建立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工作,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畜牧、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搞好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要明确任务,制定方案,确保今年8月份秋季集中免疫开始前,完成村级动物防疫员资格认证、聘任和上岗等工作。畜牧部门要集中精力,积极做好调研、指导和协调工作,提出对策和建议,狠抓落实。
  (二)规范队伍管理。各县区要加强对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的管理,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考核办法》,定期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综合评价,并根据考核的工作实绩支付报酬,以充分发挥其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面的作用;要加强培训,切实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各地要及时安排部署春秋两次集中免疫和月月补免工作,认真组织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动物防疫工作,为扎实开展动物防疫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认真督导检查。市政府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指导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推进村级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工作。各县区政府也要加大对这项工作的督查力度,按照要求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方案制定、人员选聘、经费拨付等工作。各乡镇要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动物防疫工作,加强督导检查,把防疫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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