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领导:李永胜、张遂兴、王跃华、黄祥利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供销社、市建委、市公用事
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晏树斌、王松涛、赵法林、徐延杰、李国臣、各县(市)区长
92.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建设,探索并建立昭平台、白龟山水库及周边湿地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加快燃煤电厂除尘脱硫设施建设,各类燃煤机组2008 年底前全部完成脱硫设施建设并达标稳定运行。完成所有焦化企业消烟除尘、化产回收、污水处理等综合整治任务。通过努力,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0 天以上,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 ,出境水基本达标。
责任领导:李永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人:张德欣
93 切实做好省级污水处理示范区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平均负荷率达到75 %以上。
责任领导:张遂兴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李国臣、各县(市)区长
94.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系统,积极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产业化处理。
责任领导:张遂兴
责任单位:市建委、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徐延杰、各县(市)区长
95.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控制和治理农村面源污染。责任领导:李永胜、王跃华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张德欣、李庆豪、各县(市)区长
96.加大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力度。
责任领导:郑茂杰、王跃华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平煤集团
责任人:王清河、李广、梁铁山
六、进一步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
97.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责任领导:吕彩霞、李永胜、李振、郑茂杰、张遂兴、王跃华、黄祥利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或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市直各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长
98.依法规范行政许可、工程招投标、财政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国有资产转让等公共资源管理权力的运行,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责任领导:吕彩霞、李永胜、张遂兴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监察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袁翠竹、徐延杰、刘绍卿、郭斌献、宋振京、各县(市)区长
99.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对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建立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等制度。
责任领导:吕彩霞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宋振京、刘二华、赵更、刘绍卿、各县(市)区长
100.深入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活动,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化解行政争议。责任领导:吕彩霞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袁翠竹、各县(市)区长
101.提高行政效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着力解决职能交叉、权责脱节、政出多门的问题。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等制度,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责任领导:吕彩霞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王保华、袁翠竹、晏树斌、宋振京、各县(市)区长
10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继续整合行政审批职能,各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集中,单位内部向一个科室集中,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压缩审批时限,使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效率总体走在全省前列。责任领导:吕彩霞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中心、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直有关部门或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杨四震、袁翠竹、宋振京、市直有关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长
103.强化服务职能。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在加强和改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将公共资源更多地向公共服务领域倾斜,维护社会公正和社会秩序,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责任领导:吕彩霞、李永胜、李振、郑茂杰、张遂兴、王跃华、黄祥利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或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市直各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长
104.认真落实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行学校、医院、供水、供电等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责任领导:吕彩霞、李永胜、李振、郑茂杰、张遂兴、王跃华、黄祥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