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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8年重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赵更、孙天兴、侯红光、宋岚、各县(市)区长
  66.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保障监察,严厉打击各种非法用工行为。解决好拖欠职工工资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责任领导:吕彩霞、张遂兴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建委、各县(市)区政府责任人:侯红光、徐延杰、各县(市)区长
  67.不断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做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衔接工作,继续做实个人账户。从2008 年起,再连续3 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2008 年筹措资金9130 万元,人均月增加103 元。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筹措资金3280 万元,健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筹措资金3 . 07 亿元,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标准由每人每年50 元提高到90 元。积极将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加强社保资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责任领导:吕彩霞、李振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侯红光、刘绍卿、李培、各县(市)区长
  68.继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将血友病、白血病等特殊疾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责任领导:李振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局
  责任人:孙天兴、李培
  69.筹措资金1 . 54 亿元,将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差标准由85 元提高到no 元,农村低保每人每月补差标准由30 元提高到不低于40 元,逐步将农村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筹措资金3800 万元,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将集中供养率提高到40 %。大力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继续办好爱心救助超市。
  责任领导:吕彩霞、李振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责任人:孙天兴、刘绍卿、宋岚、各县(市)区长
  70.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大力发展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供应。筹措资金4200 万元,开工建设廉租房2 万耐,发放廉租房补贴1466 万元。落实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15 万耐,竣工5 万耐。筹措资金14 . 75 亿元,全面完成平煤集团棚户区改造任务。
  责任领导:吕彩霞、张遂兴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房管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平煤集团、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徐延杰、王惠琴、晏树斌、李广、刘绍卿、耿勇军、梁铁山、各县(市)区长
  71.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 亿元,帮助3000 个家庭解决住房困难。
  责任领导:张遂兴
  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责任人:王久斌
  72.落实好稳定物价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价格监管,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完善对低收入群众补助办法,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涨价而下降。
  责任领导:吕彩霞、李振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许全中、孙天兴、各县(市)区长
  73.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强化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力整治道路运输超限超载行为。积极探索并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落实监管日志制度,确保各级政府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责任领导:吕彩霞、李永胜、郑茂杰、张遂兴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煤炭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劳动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王喜成、张举峰、李广、崔健平、张国需、侯红光、各县(市)区长
  74.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全市城市、农村食品抽检合格率分别提高2 个和4 个百分点。加快建设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全市所有乡(镇)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药品配送进村率达到95 %以上。
  责任领导:李振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责任人:陈善民
  75.切实加强社会管理。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功能,继续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
  责任领导:李振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孙天兴、各县(市)区长
  76.依法做好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责任领导:李振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孙天兴、各县(市)区长
  77.加强信访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责任领导:黄祥利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李占芳、各县(市)区长
  78.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健全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依法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责任领导:黄祥利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人:崔建平、各县(市)区长
  79.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领导:吕彩霞、黄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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