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提高“三电”企业事业单位安全防范能力。“三电”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治安保卫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得到进一步提高。(五)“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初步建立。逐级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和企业参与的“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形成企地共建、警企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不断推进“三电”设施安全保护法制建设,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普遍关注、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斗争要重点解决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频发、一些地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泛滥、部分“三电”企业防范薄弱,以及危及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的突出治安隐患等问题。
根据工作目标任务和案件发生情况,决定将湛河区、宝丰县、鲁山县等列为全市“三电”专项斗争重点地区(详见附件1 )。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 年3 月)。各地按照“边部署、边展开”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市实际,印发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措施,层层部署启动专项斗争。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2008 年4 月至6 月)。围绕“压发案、堵源头”的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要求,明确时限,落实责任,集中优势力量,加大打击整治工作力度,彻底清理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进一步遏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高发势头,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安全的“三电”设施运行环境。
(三)保奥运安全攻坚阶段(2008 年7 月至9 月)。围绕北京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督查,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消除危及“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的治安隐患,确保北京奥运会举办期间重要供电、通信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奥运赛事的安全转播。
(四)检查考核阶段(2008 年10 月)。各县(市)、区对照工作方案和检查考核标准,对本地各部门、各单位“三电”专项斗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电”办)适时组织对重点地区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五、工作措施
(一)严打开路,破案攻坚
1 .打击现行。各级公安机关对现行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违法犯罪案件,要按照接处警有关规定,快速堵控,快侦快破;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逐一落实责任,迅速查办;对发生的现行案件,特别是团伙案件和暴力案件,要迅速出警,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