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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金融支持全市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金融支持全市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平政[2008]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重点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我市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从紧的货币政策,引导全市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改善金融服务,充分发挥金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持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不断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促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
  (一)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中发〔 2008 〕 1 号)文件精神,结合2008 年全市农村经济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调整优化信贷结构,提高涉农信贷投放比例,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支持,不断增强我市农业发展后劲。一是继续加大对发展优质粮食生产的信贷投入,支持发展现代粮食产业,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二是加大对农田水利、灌区节水改造、农村电网改造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三是加大对特色经济的信贷投入,重点支持郊县铁锅、陶瓷,鲁山县腰带、绢花,叶县皮革加工,汝州“三粉”等特色产业的发展。四是切实解决好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收购农产品资金不足问题,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市场竞争力。五是进一步加大对符合信贷条件的生猪、奶牛等畜牧养殖户、合作社和畜牧产品加工企业的信贷支持,认真落实有关信贷优惠政策。
  (二)不断加大对全市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2008 年,市政府安排重点项目95 个,年度预计投资110 亿元,各金融机构要准确把握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坚持“总量调控、有保有压”的信贷原则,继续加大对全市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对超过本行审批权限的贷款,要积极向上级行汇报,取得上级行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满足重点项目的合理资金需求。一是要加大对平煤集团年产50 万吨甲醇、30 万吨PVC 及配套25 万吨烧碱等煤化工、盐化工项目和舞钢新宽厚板生产线热处理等装备制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二是要加大对太澳高速平顶山段、叶舞高速等交通运输项目的信贷支持。三是要加大对燕山水库和宝丰龙兴寺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项目的信贷支持。四是要加大对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扩建等社会事业项目的信贷支持。
  (三)创新信贷管理模式,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各金融机构要继续贯彻落实有关金融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树立新的营销观念,主动与中小企业建立务实、长期的新型合作关系,对有市场、有效益、守信用的中小企业要加大信贷投入,重点支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的中小企业,扶持其做大做强。要进一步完善与中小企业相适应的信用评级和授信制度,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下放对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贷款的审批权限,简化贷款手续,提高审批效率。要从中小企业的特点出发,不断创新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方式,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创新,推出更多适合中小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各城乡信用社要找准市场定位,不断增强自身资金实力,积极支持地方中小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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