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沼气建设的意见
(陕政办发〔2008〕6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大力发展农村循环经济,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快农村沼气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村沼气建设的重要性
农村沼气建设不仅是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畜牧业与种植业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关注民生、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采取得力措施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2007年底,全省建成户用沼气池731万口,农村户用沼气覆盖面达到10%。但也应当看到,个别地方还存在着领导认识不到位、项目管理不规范、服务体系不健全、配套资金不落实、技术推广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农村沼气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沼气建设的重要性,抓住国家加大农村沼气建设投入的机遇,进一步加快农村沼气建设步伐。
二、进一步明确农村沼气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统筹协调、整村推进,保证质量、安全生产”的原则,把农村沼气建设与村镇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畜牧业和果业发展、生态建设和保护有机结合起来,按照生产和生活并重、建设和管理并重、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并重的要求,进一步加快以户用沼气为重点的农村沼气建设,带动农村改厨、改厕、改圈,不断提高农村户用沼气普及率,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二)目标任务:力争到2012年,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150万口,使全省户用沼气池累计达到220万口以上,农户沼气覆盖率提高到32%以上;建成农村户用沼气综合示范县10个、示范乡100个、示范村1000个,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的农户沼气普及率分别达到宜建农户的70%、80%、90%以上;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配套建设50个大中型沼气工程,在百头猪、千只鸡的小型养殖户(场)配套建设500个小型沼气工程,有效解决养殖场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