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伊春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政办发〔2008〕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厂、公司,市属、省属、中属企事业单位,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伊春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积极推进全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建路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 晓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岳洪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汪大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姜维涛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教育局局长
孙彦凤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金山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潘 彪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吕惠岩 市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更宇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庆铁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王 彰 市建设局局长
徐忠义 市交通局局长
冯武成 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刘霁明 市水务局局长
王慧君 市商务局局长
尹维岭 市文化局局长
李 和 市卫生局局长
陈 戈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胡一鸣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