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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2008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遵照建设规范,严格验收标准,坚持公平公正,扶持真心实意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的场(户)。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农业局、发改委要密切合作,各负其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共同做好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补助工作。对验收未达标的养殖业主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切实贯彻落实好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附件:
  1.重庆市2008年新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达标申请表
  2.重庆市2008年新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达标验收表
  3.2008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验收汇总表(略)

市农业局 市财政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六月十日

  附件1:
  重庆市2008年新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达标申请表

一、业主单位名称或姓名 
二、开户银行 
三、账号 
四、联系电话 
五、建设地点 
六、备案时间 
七、猪场开工时间 
八、猪场完工时间 
九、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内容圈舍面积: 平方米,其中母猪舍: 平方米,育肥猪舍: 平方米,排水沟: 米,排污沟:   米,干粪池: 立方米,污水池: 立方米,兽医室: 平方米,消毒池: 个、 平方米,饲料房: 平方米,管理房:  平方米。
十、养殖生猪品种 
十一、养殖规模(头)存栏猪: 头,其中母猪: 头,育肥猪: 头,年内出栏肥猪:  头。
十二、申请补助金额(万元)大写:
     业主签字 :              填报日期:  200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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