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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办煤矿安全生产督查组对我市煤矿安全生产督查情况反馈意见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办煤矿安全生产督查组对我市煤矿安全生产督查情况反馈意见的通知
(忻政办发〔2008〕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5月9日至22日,国务院安委办煤矿安全生产督查组对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督查,提出了实事求是的、非常忠恳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煤矿安全生产督查第一督查组对忻州市煤矿安全生产督查情况反馈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你们,请按照《意见》认真整改、逐一落实。为使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全面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高度认识国家组织的安全专项督查行动,在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上狠下功夫。要通过这次国家组织的安全生产督查行动,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特别是要认识到“奥运会”之前搞好安全生产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一定要明确安全大于天,责任重于山;一定要明确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一定要认识安全问题是人权问题、社会问题、政治问题;一定要处理好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的关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要高度重视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国家督查组提出的反馈意见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关键是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的责任落实。各煤炭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照《意见》严格整改,并要全面进行隐患再排查,查出一条整改一条,不留死角,不留后患,严格建设、生产、管理等方面规范,全力提升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监管责任落实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把这些好的做法再深一步、再细一点,确保各级各层的责任落到实处,最终以效果说话。

  三、要要重视解决督查组提出的具体问题,在加强整改上下功夫。督查组提出的煤炭方面的十二个方面问题是这次整改的重点,要条一条的整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解决,要不折不扣,全面落实。同时,要借势借力,进一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绷紧弦,加力度,一刻不放松,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确保安全形势继续稳定好转。

  四、要高度重视行政推动作用,在加强督查上下功夫。在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过程中,要继续坚持高密度、全方位的督促检查,督查工作与整改落实同步进行,全面过筛,一点不漏,力争一月时间内所有问题得以解决,煤炭系统向本级政府做出汇报,并向国家督查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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