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制度
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副书记及党组其他成员组成。会议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党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一)主要任务
1.学习贯彻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研究讨论市人民政府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
3.研究政府工作中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问题;
4.党组民主生活会;
5.传达重要文件,通报有关重要情况;
6.研究需提交市委、市人大讨论决定的政府机构设置、编制的增减、人事任免及奖惩等事项;
7.党组书记决定提交会议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会期
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需临时召开的,由党组书记决定。
(三)有关事项
1.须整理《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纪要》,经党组书记审签后备存,并独立归档。
2.党组会议列席人员由党组书记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3.会务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人事科负责。
五、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制度
市政府专题会议由副市长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可委托副秘书长召集并主持。
(一)主要任务
1.研究处理属于副市长分管职责范围、需要统筹协调的具体事项;
2.研究处理属于市政府既定工作安排、需要组织实施的具体事项;
3.研究全市性重要活动的协调实施事项;
4.研究处理具体问题的协调实施事项;
5.研究突发性事件的处理意见;
6.研究处理上级领导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涉及面较广的具体问题所作批示的贯彻落实意见;
7.研究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中的其他具体业务事项。
(二)会期及参会人员
1.专题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2.根据会议内容,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三)会务工作程序及纪要的制发、督办制度
1.专题会议的会务组织及纪要撰写、印发、督办由对应秘书科室具体承办。会议纪要报相关副秘书长审核后,报分管副市长签发。
2.督查室负责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的登记、编号、归档。
六、市人民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制度
(一)会议组织
1.国务院、省政府召开的全国性、全省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组织收听收看的,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具体组织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