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市直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的通知
(宛政〔2008〕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能变动情况,市政府对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项目重新进行了认真清理,在此基础上,决定取消和调整58项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其中,取消行政审批服务项目19项,调整行政审批服务项目39项。
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服务项目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行动,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强化管理,依法行政,扎实做好此次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的衔接和落实工作,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发生,推动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逐步迈上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轨道。
附件:取消和调整市直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目录
二○○八年六月三日
附件
取消和调整市直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目录
一、取消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
(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车用乙醇汽油站改造验收批复
2、车用乙醇汽油车辆清洗合格证
3、省级优秀新产品新技术认定
4、热电联产和综合利用发电企业资格认定
5、市优秀新产品新技术评选与鉴定验收
(二)市建设委员会
6、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7、劳动服务企业设立审批
(四)市物价局
8、汽车维修行业收费许可证及年度审验
9、种子价格审批
(五)市卫生局
10、健康证明
(六)市商务局
11、自营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证书年审
(七)市公安局
1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八)市司法局
13、成立法学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核
14、成立法学专业社团审核
(九)市文化局、公安局
15、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
16、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
(十)市农机局
17、农机产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审批
18、农机跨区作业队资格认定核准
(十一)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