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测绘规划计划的编制实施工作。认真贯彻《
基础测绘计划管理办法》,确保《南阳市测绘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南阳市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基础测绘的需要和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更新的要求,做好年度基础测绘计划的编制、论证和实施。做到基础测绘的更新机制与规划计划和财力投入的有机结合,保证基础测绘成果定期更新。
(二)加快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加大基础测绘工作力度,加强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衔接,按照统一设计、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推进数字南阳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十一五”期间,加快D级GPS大地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建设,加快形成覆盖全市国土的高精度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加快市级基础测绘步伐,到2010年,1:1万基础地理信息实现全市覆盖,市、县1:2000及更大比例尺地形图3到5年更新1次。建立健全定期更新和动态更新相结合的更新机制,切实提高基础地理信息的现势性,实现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数量增加、质量提高和结构优化。加快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建设一批县级地理信息系统,积极开展数字南阳、数字县市、数字乡镇工作。
(三)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加快建立市级测绘与县级测绘、测绘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明确共建共享的内容、方式和责任,统筹协调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分工、持续更新和共享服务工作,充分利用现有和规划建设的信息化设施,避免重复建设。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有关部门在批准立项前应当征求同级测绘部门的意见,有适宜测绘成果的,应当充分利用已有的测绘成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测绘部门提供用于基础地理信息更新的地名、境界、交通、水系、土地覆盖等信息,测绘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服务。
四、强化测绘工作统一监管
(一)加强测绘成果管理。严格执行测绘成果汇交制度,政府投资项目的测绘成果必须依法及时向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无偿汇交,加强对测绘成果汇交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全力做好市测绘成果档案存储与服务设施南阳市级项目的建设工作,争取早日建成技术先进、功能完备的市级测绘成果档案存储与服务设施,为建设辐射全市的测绘成果档案网络化服务体系奠定基础。完善对外提供测绘成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外提供测绘成果的统一管理。加大对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和使用的监管力度。完善测绘成果安全保障体系,落实测绘成果异地备份制度,强化测绘成果保密和使用监管。强化测绘成果安全防范意识,依法打击窃取国家秘密测绘成果和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犯罪行为。开展县市区坐标系统的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