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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7]3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

  二、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对测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测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测绘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把数字南阳地理空间框架和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作为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测绘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测绘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测绘工作统一监督管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有关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测绘工作。
  (二)完善测绘管理体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河南省测绘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7〕3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要求,推进市县两级测绘管理机构执法主体地位落实,落实市县两级测绘管理机构、职能、人员和工作经费。明确乡镇国土资源所测绘管理职能。建立测绘管理责任制,完善测绘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确保市、县、乡测绘管理职责全面到位。
  (三)完善测绘投入机制。市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对公共应急测绘保障、测绘科技创新、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化等方面的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对财政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和绩效评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按照公共财政向基础工作倾斜的原则,将基础测绘工作纳入财政保障的重点,根据《河南省测绘管理条例》规定的更新周期,确保对本行政区基础测绘的经费投入。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把基础测绘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解决资金保障问题。
  (四)加强测绘队伍建设。加大测绘人才培养力度,全面提高测绘队伍整体素质。完善以测绘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在职在岗培训相结合的测绘人才培养体系,健全人才引进、使用、评价机制。加强测绘职业资格管理,积极实施注册测绘师制度。
  三、切实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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