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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鹤壁市循环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


  2 .加快重点耗能企业技术改造,实现技术节能。利用循环 经济试点市的品牌和优势,积极争取国家、省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在电力、纺织、造纸、金属镁、建材等高耗能行业推进一批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再生能源利用等项目,推动节能减排取得更大成效。建立和完善节能产品、技术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服务机制,切实抓好重点耗能企业技术改造。重点推进万和发电、淇雪淀粉、维恩克、宝马等企业生产系统节能改造。各县(区)、重点耗能企业要充分挖掘节能改造潜力,建立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项目库,引导重点耗能企业深入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找差距,挖潜力,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 .加强节能目标管理,实现管理节能。严格执行节能降耗 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落实支持节能减排政策,严格执行高耗能行业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技术推广和节能管理能力建设。 加强节能减排管理机构和监察队伍建设,严厉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继续推进高耗能行 业“ 4180 节能行动计划”,调整 40 家重点耗能企业名单,督促未完成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编制的企业, 6 月底前完成编制、 审核 工作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 配备能源计量设备,完善能源统计制度。探索建立能源利用动态监测平台,力争实现重点用能企业网上监测。

  4 .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现社会节能。新建建筑严格 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积极推广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在新建公共建筑中引导使用浅层地热技术。 研究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照用热量收费制度, 启动 3 - 5 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开展城市循环型小区试点工作,在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工程中选择 1 - 2 个小区,规划实施垃圾分类回收、雨水回用、浅层地热和太阳能利用等项目,年内形成示范亮点。 深入推进节能型机关建设。

  5 .认真抓好污染减排工作。抓好 4 个污水处理厂的监管,提高收水率,确保稳定达标运行。对 7 家造纸企业、 4 家化工企业和 3 家淀粉企业以及鹤煤(集团)公司的寺湾井、三矿、六矿、 八矿、十矿实施治理或关闭。加强万和、同力发电公司脱硫设施运行在线监控。加强有关县(区)河流出境断面管理,积极推进河流断面自动监测站建设,对断面水质实时监控。及时调度、通报水质情况,对断面水质严重超标的县(区)实行区域限批。编制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市创建规划,抓好指标分解落实,按步骤稳步推进创建工作。对重点排污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提高治污水平。继续开展卫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山城区助剂 企业整治工作,年底前关闭年生产能力 2 万吨以下再生纸造纸企 业,全面完成关闭“小火电”任务。淇滨区、山城区污水处理率 不低于 80% ,浚县、淇县污水处理率不低于 50% 。对全市所有规 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实施污染治理,鼓励畜牧企业联合建立排污设施、建设大中型沼气池,综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

  (三)加快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建设步伐

  制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示范园区考核办法 , 进一步 加大协调、服务和支持力度, 实行月督查、季通报、年评比, 确保 2 年内鹤煤、同力水泥、维恩克、绿佳等企业和牟山工业循环园区、淇县畜牧业循环园区建成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的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示范园区。

  1 .金山生态经济园区, 要 与城镇生态建设有机结合,推进中水回用、雨水回收和集中供热等系统建设,加快构建集工业、观光农业、旅游、休闲、商贸、住宅于一体的循环体系。围绕这一定位,要抓紧完善工作方案,加大推进力度,确保今年取得明显成效。

  2 .牟山工业循环经济园区,重点培育和发展以煤电、煤化工、新型建材为主导的产业集群,加快构建煤化工、粉煤灰和煤矸石综合利用、余热发电、二氧化碳回收利用等循环经济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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