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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08年经济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08年经济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08〕3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08年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六月二日

关于2008年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200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各地、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围绕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健全节能环保机制、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解决民生问题,以更大的力度推进改革,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

  一、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稳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完善政府运行机制,健全政府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听证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全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创新电子政务服务平台,提高行政效率。依法界定省、市、县政府的事权范围,理顺各级政府的职责权限。进一步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扩大镇级政府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继续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研究制订事业单位经费管理、产权制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人员安置和社会保障等配套政策。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发挥经济特区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的作用,推动经济特区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增加财政对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城镇住房保障、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农村基础设施、自主创新等领域的投入。大力推进财政支出管理电子平台建设,在省、市、县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改革。按照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财政体制。坚持事权和财权相统一,增强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市、县开展镇(乡)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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