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监督检查。要把督查工作贯穿于优化发展软环境的全过程,通过强有力的监督和查处,推进软环境的不断优化。一要突出督查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重点督查,确保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开展跟踪督查,严查拖拉、推诿、扯皮行为;对基层、群众和客商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督查,剖析原因,限期整改;对信访投诉办理情况开展回访督查,凡署名投诉必须逐件回访,坚决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对软环境建设“六条禁令”、企业付费登记等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各项措施落实。二要加大督查力度。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平时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组织督查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加强市、县(区)联动,实现督查高频率广覆盖,真正做到督查无时不有,无处不在。要发挥软环境建设监测点和监督员、联络员的作用,形成整体合力。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对督查中发现的影响或损害软环境建设的人和事,实施行政问责或效能问责,并公开通报曝光,切实做到发现一起,严格处理追究一起。
(三)重视信访投诉。一要提高信访投诉件的办理质量。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一、二、三、四”办访制度,署名信访投诉回访率要达到100%。二要建立信访投诉快速反应机制。一般信访投诉当日交办,限时办结;重要信访投诉跟踪督办;疑难信访投诉牵头会办;紧急信访投诉直查快办。要应用信息网络,提高信息投诉受理传递和办理反馈的效率。三要对典型案例严查重处。对严重损害发展软环境的人和事,市、县(区)软环境办公室要直接调查,及时曝光,严肃处理,同时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落实整改。四要坚持定期分析制度。要通过分析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实行重点监控。
(四)完善考核评议。考核评议是优化发展软环境的重要手段。要改进考核评议办法,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按照科学、量化和可操作性原则,实行动态考核、全过程管理,使考核评议更加客观、公正,形成注重过程、注重绩效、注重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导向。继续开展公共服务行业和基层站所行风评议、企业满意处室评议、热点岗位述职评议等活动,扩大评议范围,增强评议效果。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参与,通过考评,发现差距,找出不足,剖析根源,共性问题要从制度上找原因,个性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制定措施,狠抓整改。要通过考核评议,激发全市上下共创干事创业良好环境的强大动力,推动淮安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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