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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2008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2008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蚌政办〔2008〕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纠风办拟定的《2008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四日

2008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市政府纠风办 2008年5月)

  2008年全市纠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坚持围绕中心、纠建并举、统筹推进,着力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下功夫,确保新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为推动我市跨越发展、构建和谐蚌埠提供有力保证。
  一、主要任务
  (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价格监管政策的落实
  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对影响群众生活的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适时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其他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也要进行必要的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不执行、不落实中央和省、市价格监管政策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等行为。
  (二)突出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
  1.强化对社保基金的监管。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使用,加强基金征缴和对财政专户的监督,实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行为。加快建立和完善基金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
  2.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健全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严肃查处违规运作、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行为;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做到公平合理,为解决城镇职工住房问题发挥更大作用;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管理,规范运作,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方便群众提取使用,切实维护广大职工依法享有的权益。
  3.强化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扶贫和救灾专项资金等行为,确保扶贫、救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继续下大力气解决教育、卫生、涉农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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