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经办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充分考虑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经办的特殊性,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适当增加领导班子的职数配备,注重选拔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业务骨干进入班子,不断优化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
二、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
(一)规范各险种业务流程。要尊重各险种自成体系,运行各有规律的实际,按照业务处理环节在进一步健全完善“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险业务流程的同时,保证各险种运行的完整性。切实加强各险种公共业务部分的整合,规范业务经办操作规程,做到岗位设置、工作环节、办理手续、填报表格等统一规范,不断提高业务工作的透明度。
(二)建立与工作绩效挂钩的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落实鄂政发[2006]42号文件关于“各地要根据社会保险扩面工作需要,安排一定的扩面征缴工作专项经费,建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激励与约束机制”的规定,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1号)的精神,各统筹区根据当年度社会保险费实际核定征收额0.5%-0.8%的比例安排核定工作经费,对任务完成较好的给予一定奖励。各县市及州本级要确定社保经办机构工作经费标准、渠道和保障办法。
(三)着力服务窗口建设。重视经办场地设施建设,统一对外服务窗口,规范员工仪表举止,统一服务用语,建设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统筹规划,力求布局合理、落地临符合规范化、人性化、便利化的标准。
(四)加强网络建设,确保网络畅通。各县市政府要强化自身责任,加大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财力和人力的投入。加快“金保工程”建设步伐,组织开发一流的系统软件,设置便民高效的服务系统,加快计算机软硬件的更新换代。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费用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开展电脑查询、电话咨询和面对面个性化咨询服务,利用信息技术整合优化业务处理模式,实现计算机处理和规范化管理,实现业务处理全过程的电子化、自动化。构建网上社会保险应用平台,积极创造条件实现与其他公共部门信息资源的交换和共享。
(五)逐步建立起以经办机构为枢纽,面向社会各阶层的网络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社区平台建设,扩大功能,充实力量,充分发挥其登记参保、变更信息、政策咨询、社会服务管理的基本平台作用。
三、加强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