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连云港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连政办发〔2008〕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连云港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赵建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胡英浦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宗凤 市水利局局长
刘炳慧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
邸占山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连云港日报社社长
姜云华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市优化办副主任
夏苏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唐功友 市卫生局副局长
荣宝进 市建设局副局长
徐增产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爱勤 市环保局副局长
宋建华 市规划局局长助理
刘广洪 市交通局副局长
左 勇 连云港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王建平 市水利局副局长
司彩霞 市水利局纪检组长
李太民 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连云港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水利局。孙宗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建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的宣传导向,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的新闻报道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的编制、报批、项目审批、投资计划审核下达及建设管理的监督工作。组织市水利、财政、卫生、建设等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审。
市监察局:负责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招投标和设备、管材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
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财政资金的筹措,及时落实和拨付建设资金,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市卫生局:负责提出急需解决的地方氟病等病区范围,负责项目建成后的水质检测、监测,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学评价和竣工验收。
市水利局:负责做好工程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具体组织和指导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对应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相关产品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