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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2008年捐资助教活动月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2008年捐资助教活动月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政办发[2008]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市2008年捐资助教活动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五月六日

  铁岭市2008年捐资助教活动月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教育年”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更加浓厚的捐资助教氛围,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教育事业,推动捐资助教工程取得丰硕成果,根据《中共铁岭市委关于印发<铁岭市捐资助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委发[2007]10号)规定,从2008年开始,每年5月份为全市捐资助教活动月。为开展好2008年捐资助教活动月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教育年”2008年工作实施意见》(铁政发[2008]3号),深入动员,突出重点,加大捐资助教宣传力度,扩大捐资助教活动影响,吸纳更多社会援助,探索建立捐资助教长效机制,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捐资助教的关切度

  1.对捐资助教活动月进行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活动月的目的、意义及将举办的各类活动。

  2.5月4日,市教育基金会及各县(市) 区教育部门开启各自所负责管理的捐资助教捐款箱,同时通过新闻媒体搞好宣传。

  3.5月10日,组织中小学生在城区繁华街道宣传捐资助教活动,发放宣传单,设置捐款箱,吸纳社会各界捐款。

  4.在媒体刊播捐资助教公益广告,以扩大市教育基金会及捐资助教活动的影响。

  (1)在《铁岭日报》刊发公益广告2-4期,内容为:铁岭市教育基金会感谢社会各界热心公益,传递爱心。

  (2)在铁岭电视台播放捐资助教公益广告。

  5.市教育基金会及各县(市) 区教育部门在设置捐款箱的公共场所摆放捐资助教宣传海报,使捐资助教活动月深入民心,动员社会各界捐资助教,奉献爱心,唤起广大市民的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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