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部门2008年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政办发[2008]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直部门2008年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市直部门2008年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调动市直部门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性,加快铁岭经济建设步伐,全面完成2008年各项经济指标,推动新铁岭大铁岭建设再创辉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十一五”总体规划为目标,以沈铁工业走廊及新城区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埋头苦干,强化责任,创新方式,坚定不移地实施开放立市战略,加快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新格局,力求在项目总量、项目规模、项目档次及项目建设速度上取得更大突破,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工作目标
参见《中共铁岭市委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2008年“项目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铁委发[2008]3号)。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直各部门要把招商引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抓招商,主要领导要亲自招商、带头招商,在部门班子分工中,要明确一名副职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专业招商小分队,广泛开展项目招商活动,并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类专项招商活动。要落实项目承包责任制,在市领导包扶项目、各部门引进项目过程中,从项目洽谈到建设实施,承包项目的领导要全程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引进、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直至建成投产。
(二)强化监督,定期调度
由市直机关工委、市招商局、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共同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市直部门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督查。市直机关工委负责调度工作的整体协调,市招商局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和确认,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将调度和督查的结果定期向全市通报。对招商引资工作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调度,半年一总结,随时掌握市直部门招商引资工作动态。同时,建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不定期调度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汇报项目招商情况,以督促项目早日引进、开工、建设和投产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