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需编制流程图的具有行政许可权的单位
附件2: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图样表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1:
需编制流程图的具有行政许可权的单位
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市外汇管理局)、连云港银监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房产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人防办、市拆迁办、市地震局、市港口管理局、市外经贸局、市外办、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宗教局、市农机局、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卫生局、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安监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云港质监局、连云港药监局、市盐务管理局、连云港工商局、市烟草专卖局、连云港供电公司
附件2:
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图样表
连云港市**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流程
提出申请
窗口形式审查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并说明理由
申请事项依法不在本级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申请人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
作出准予行政许可
的书面决定,颁发登记证
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申请人
申请人当场更正或修改申请材料
窗口组织实质审查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通知申请人缴费
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章程草案;
3.验资报告;
4.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5.申请人、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单位名义申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复印件);
6.从业人员名册;
7.活动场所使用权证明(房产证明或租赁期一年以上的证明文件);
8.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