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调查摸底(2008年3月底前)。大冶市、阳新县要迅速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低丘岗地资源进行调查摸底,充分利用我市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成果,以乡镇(街办)为单位开展普查,查清低丘岗地的区位、面积、权属、自然条件、利用状况、适宜用途等情况,建立相关数据库。
(二)科学编制规划(2008年6月底前)。要按照“整体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科学制定低丘岗地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要坚持“综合治理、统一布局、集中连片、因地制宜、环境协调”的原则,做到宜林则林、宜园则园、宜耕则耕。同时,还要与我市新农村建设规划有机结合,项目要向示范村倾斜。
(三)积极申报项目(2008年6月至2012年6月)。项目选址应依照规划,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影响;结合流域、水系,集中连片,利于规模开发。选址须经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项目由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申报,经省林业局审核,由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批准立项,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在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进行专家论证,争取早立项、早实施、早受益。大冶市、阳新县待规划编制完成后,应根据工作目标与任务积极组织项目申报。
(四)实施项目工程(2008年8月至2012年12月)。项目申报成功后,项目承担单位要设立工程建设指挥部,编制好项目实施方案、工程建设进度计划、用款计划和请款计划,组织编制工程施工图设计,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进度控制等工作。每年的申报项目,应确保在当年保质保量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年底验收。
四、措施与要求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低丘岗地改造,涉及产业布局调整、农田水利建设、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质量标准要求高。各县(市)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层层把关,一级抓一级,确保任务保质保量完成。黄石市高产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低丘岗地改造工作。大冶市、阳新县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工作领导。
(二)积极筹措资金。低丘岗地改造资金以耕地开垦费为主,按照开发低丘岗地新增耕地园地的面积和质量确定投资规模,项目改造资金使用的耕地开垦费都要结合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予以切实落实,投资主体分省、市(州)、县(市)三级。考虑我市土地整理后备资源严重不足的因素,结合我市“十一五”期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我市低丘岗地改造投资按省级20%、市级40%、县级40%的比例确定。市、县(市)两级项目建设资金,前期调查、规划编制等工作经费,从市、县(市)两级土地整理专项经费中列支。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