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低丘岗地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低丘岗地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函〔2008〕33号)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低丘岗地改造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黄石市低丘岗地改造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低丘岗地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黄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与意义

  低丘岗地改造,是对地势相对较高、坡度25°以下、立地条件相对较差、缺水怕旱、利用效率不高的区片进行科学开发、综合利用,是继开展高产农田建设后继续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加强低丘岗地基础设施特别是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着力治旱治贫、综合开发利用资源、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配套工程,是加快农民增收步伐、繁荣农村经济、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惠民工程,是扩大我市土地有效供给、缓解经济发展用地“瓶颈”制约、增加土地后备资源的储备工程,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我市城乡发展、改善我市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四城同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任务与目标

  低丘岗地改造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以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相协调为总体目标,综合开发利用低丘岗地,建设一批道路通畅、排灌自如、田块规整、土壤肥沃、林网秀美的当家地、生态田,实现“三化”(园田化、水利化、生态化),努力实现“双高一好”(高产出、高效益、生态好)。

  我市今后5年内低丘岗地改造主要目标是:完成全市低丘岗宜耕宜园地改造总面积7.5万亩(省政府下达任务6.87万亩),其中,新增耕地(园地)2.29万亩。按年度分解,2008年完成1.5万亩,2009、2010年各完成2万亩,2011、2012年各完成1万亩。按区域分解,大冶市完成3.02万亩,阳新县完成4.48万亩。

  三、方法与步骤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