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开展集中整治公路收费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08〕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开展集中整治公路收费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辽阳市开展集中整治公路收费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公路通行费征收工作,规范公路收费行为,维护收费秩序,确保依法征收车辆通行费,根据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省交通厅清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工作的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路收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以下简称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本着“应免不收,应收不漏”的原则,突出重点,查堵漏洞,标本兼治,认真整治查处各种车辆违规通行行为,全面遏制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和逃费行为,确保依法规范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工作。
二、整治任务
集中检查清理已发放的各种车辆通行证;重点整治持各种假证件要求放行和挂假军警牌照车辆;严厉打击闯口逃费和各种绕行逃费车辆;严肃查处违规办理月票及收费站工作人员对“人情车”私自放行行为;严厉打击扰乱收费秩序、强行闯口、无理取闹、辱骂或殴打收费人员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此次整治工作共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9日前)。全市各收费站悬挂条幅、印发传单、增设语音广播,宣传整治工作的意义和要求;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就集中整治工作发表电视讲话;市公路处负责同志就有关收费问题接受记者采访;各新闻媒介就国家公路收费有关政策和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进行广泛宣传,并跟踪报道整治工作;召开各级各类有关整治工作的汇报会、座谈会;按规定重新核发通行证和办理月票。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0日至7月31日)。该阶段分两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