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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市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要点》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市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要点》的通知
(黄政办函〔2008〕39号)


各科室:

  现将《2008年市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

  2008年市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要点

  2008年市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国办发〔2008〕17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检查的通知》(鄂办发电〔2008〕25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保密工作要点〉的通知》(黄办发〔2008〕3号)精神,认真落实2008年全市保密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保密认识,强化管理,突出做好电子政务环境下的保密工作,加强对各科室的保密宣传教育,加大保密督查与考核力度,努力开创市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新局面。

  一、提高保密认识,增强保密工作责任感

  保密工作是市政府办公室的一项重要工作,面对新时期保密工作的要求,各科室要充分认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保密工作责任感,做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保密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保密管理

  (一)加强重点部门保密管理。国防动员办、文书科、政务信息管理中心等重点保密部门要切实加强保密工作。保密要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保密工作负责,结合本部门实际,完善保密制度与相关工作流程,并落实专人负责,签订保密责任书,逐项落实保密措施。保密要害部门要分别加强涉密文件的流转过程的控制管理和计算机数据、网络安全,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

  (二)加强重点部位保密管理。市政府领导办公室、总值班室、文书科档案室及打字室、政务信息管理中心机要室及机房、国防动员办等重点部位办公室应按照“保核心、保要害、保重点”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做好细致的保密措施。打字室要加强打印、复印文件资料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不得在非涉密微机中存储涉密文件资料;档案室、机要室要及时做好文件的登记、传阅、回收、清退工作,确保密码电报不在外过夜,涉密文件不复印、不留存。保密要害部位要配备必要的碎纸机、干扰器及防盗设备,不断完善保密设施,不断提高保密防范技能,为保密工作提供有力的硬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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