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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2008)

  四、组织好成品油供应工作

  中国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浙江销售分公司要切实承担起保证市场供应的责任,做到不限供、不断档脱销,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

  五、加强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

  中国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浙江销售分公司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保证成品油的市场供应,并及时向各地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利用价格调整之机抢购、囤积的行为,打击造谣惑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确保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对违反规定擅自提高价格的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要加强市场价格的巡查和监测,坚决制止搭车涨价行为,努力稳定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副食品价格。

  六、加强成品油市场监测

  各市价格主管部门和中国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浙江销售分公司,要在6月21日下午3点以前将成品油调价方案出台后的市场价格、供应情况及方案的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我局。遇有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七、做好价格调整宣传工作

  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按本通知所附的《调整成品油价格宣传提纲》口径,做好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社会稳定。

  附件:一、浙江省分价区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表

     二、调整成品油价格宣传提纲(略)

浙江省物价局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一:
  浙江省分价区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表

      价 格

价  区

90号汽油(Ⅱ)

0号柴油

杭州市区

6955元/吨

6490元/吨

5.13元/升

5.55元/升

杭州市所辖市县及嘉兴、湖州市

6980元/吨

6515元/吨

5.14元/升

5.57元/升

宁波、绍兴、舟山、金华、衢州、温州、台州、丽水市

7005元/吨

6540元/吨

5.16元/升

5.59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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