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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应急和抢险工作;

  2人员应当尽可能停留在防风安全的地方,不要随意外出;

  3回港避风的船舶要视情况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安排人员留守或者转移到安全地带;

  4切断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5机场、铁路、高速公路、水上交通等单位应当采取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六、高温预警信号

  高温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高温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标准: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暑降温准备工作;

  2午后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3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

  4高温条件下作业和白天需要长时间进行户外露天作业的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

  2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高温条件下作业的人员应当缩短连续工作时间;

  3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

  (三)高温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采取防暑降温应急措施;

  2停止户外露天作业(除特殊行业外);

  3对老、弱、病、幼人群采取保护措施;

  4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特别注意防火。

  七、干旱预警信号

  干旱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干旱指标等级划分,以国家标准《气象干旱等级》(GB/T20481-2006)中的综合气象干旱指数为标准。

  (一)干旱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标准: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重旱(气象干旱为25~50年一遇),或者某一县(区)有4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御干旱的应急工作;

  2有关部门启用应急备用水源,调度辖区内一切可用水源,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牲畜饮水;

  3压减城镇供水指标,优先经济作物灌溉用水,限制大量农业灌溉用水;

  4限制非生产性高耗水及服务业用水,限制排放工业污水;

  5气象部门适时进行人工增雨作业。

  (二)干旱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标准: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特旱(气象干旱为50年以上一遇),或者某一县(区)有6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御干旱的应急和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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