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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深入开展开发区(包括工业集中区、园区,下同)环境专项整治。完成全市10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全面落实建成区环境影响评价和回顾性评价。一是加快推进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各开发区要把开展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和编制环境保护规划作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开发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全面落实区域环评要求。同时,要对开发区建成区适时开展有步骤回顾性评价和环保验收工作,凡区域环评批复下达满5年的开发区,都应开展回顾性评价和环保验收。对区域环评批复下达虽未满5年但存在问题的开发区,市相关职能部门将责成开展回顾性评价和环保验收。二是健全完善开发区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尤其要重点加强对大江大河及沿海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的环境安全监管。要按有关要求,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构,落实应急设施。涉及化工等较大环境风险隐患的开发区每年要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组织至少1次应急演练,要事先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并邀请当地环保部门参加。今年各开发区的应急演练要在7月底之前完成,并上报演练开展情况。三是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对以化工、印染、IT等产业为主的开发区进行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配套建设的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情况,重点污染企业的生产废水达标入管等情况。重点排污企业污水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的,要限期治理,逾期不能达标的要停产整治。
  (四)大力推进重点地区、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实现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和区域、流域环境质量以及群众满意度全面提升。一是推进通海片区钢丝绳行业环境整治。大力度推进热处理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年底前,金属制品热处理中心标准厂房、污水处理厂、供热中心基本建成。二是推进观音山印染行业环境整治。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结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对印染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重处一起,决不手软。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加大限期治理力度,确保达标排放。对经限期治理仍不达标的排污企业,坚决关停。相关责任主体要抓紧协同实施营船港河清淤疏浚工作,加速推进观音山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江工程及环保主题公园建设,确保到年底实现观音山镇印染行业污染得到根治,区域环境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三是开展化工行业整治。加强对已关闭化工生产企业的监管,防止死灰复燃。在搬迁过渡期内,相关部门要协同加强对搬迁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止重特大污染事故的发生。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指导各地对列入整治范围的化工生产企业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这些企业和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四是开展通启、通吕两河流域环境整治。研究制定两河流域污染治理规划,落实整治责任。切实加强两河流域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严查违法排污企业,促进达标排放。要推进流域工业、生活污水截污入管集中处置,逐步取缔沿河的工业排污口。认真落实流域限批制度,对不能实现污水集中治理的新建项目一律限批,对超标、超总量排放的企业一律限批扩建项目。积极开展两河流域综合整治,对农业面源、生活垃圾、船舶等污染,加大垃圾收集治理力度,积极推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加强船舶污染的监管,大力度实施污染物定点收集处理制度,严查船舶违法排污行为。
  三、环保专项行动步骤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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