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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系统奥运会期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的通知

  (2)消毒设备:喷雾设备选用超低容量喷雾器。熏蒸设备选用可定时电磁炉、烧杯或烧瓶。
  4、表面污染处理方法
  (1)消毒剂及消毒方法:处理表面遗存污染物,用有效氯含量0.5%~1.0%的消毒液覆盖、收集、浸泡消毒,消毒作用60分钟以上。消毒结束后由穿用防护装的专业人员对处理后物品进行收集,放入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中,密封包装,在传递至污染区外时再次消毒外包装并加第二层包装。对污染表面的消毒处理,用有效氯含量0.04%~0.07%的消毒液擦拭消毒,消毒作用10~30分钟。
  (2)处理用具:覆盖、擦拭用抹布、卫生洁具,使用后按照污染物等同处理。
  (二)废弃物处理
  1、利器必须装入利器盒。
  2、所有污染物均必须就地消毒祛除污染后,按照医疗废物处置程序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部门处置。
  3、按照医疗废物处置程序对医疗废物运送工具进行消毒处理。
  (三)运输工具消毒
  1、适用范围:被污染的车辆
  2、处理方法:处理车辆被污染的表面,用有效氯含量0.04%~0.07%的消毒液喷洒、擦拭消毒,消毒作用10~30分钟;或用0.5%过氧乙酸溶液超低容量喷雾消毒,8 ml~10 ml/m3,密闭30分钟以上;或用过氧乙酸熏蒸消毒,过氧乙酸1g~3g/m3,密闭120分钟;若有不耐腐蚀设备,可选用福尔马林熏蒸消毒,福尔马林原液100 ml/m3,密闭360分钟。消毒结束后打开车门、车窗通风彻底排除残余气体。
  三、人员救护及医学观察
  (一)人员救护程序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级别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设立单位或其上级部门与相关医院联系,组织开展紧急救治工作,确保受害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重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感染者统一到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救治。
  根据需要,对密切接触人员安排在指定地点集中医学观察,对暴露人员和密切接触者进行药物预防或紧急预防接种免疫。
  (二)医学观察人员判定标准
  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暴露人员:从事直接接触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株及样本工作的有关人员或接触泄漏的菌(毒)株及样本的相关人员。
  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暴露人员的密切接触者: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暴露人员共同生活、居住、工作或直接接触过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暴露人员的分泌物、排泄物和体液的人员。
  3、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对可能被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进行采样、标本处理、检测等实验室操作或者违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的工作人员。
  4、现场流行病调查人员根据调查情况确定的其他密切接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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