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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系统奥运会期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系统奥运会期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有关学校,有关科研机构,各市级医疗机构,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卫生监督机构,其他各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奥运会期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08〕49号)精神,为加强奥运会期间本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平安奥运"目标的实现,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制定了《上海卫生系统奥运会期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上海卫生系统奥运会期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上海市卫生局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上海卫生系统奥运会期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为加强奥运会期间本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奥运会期间上海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健康,积极预防及有效应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维护本市社会稳定和公众健康为目标,形成反应快速、运转高效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管理与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预防和应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能力。
  (二)目的和依据
  1、工作目的
  有效预防、快速应对和及时控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危害和损失,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2、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卫生部有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通知及《上海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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