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地震次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兰政发【2008】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特大地震后,兰州市各县区均有明显震感,因受本次地震及余震影响,我市部分地质灾害易发区发生了次生地质灾害。为积极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切实加强地震次生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防范
(一)我市地质环境极为脆弱。兰州市地处青藏高原隆起区的东北边缘,地质构造复杂,新构造运动强烈,地质环境脆弱。尤其是全市范围内黄土斜坡表层均被较厚黄土所覆盖,结构较为疏松,极易因地震而发生破坏,产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一旦发生降雨,则易形成泥石流地质灾害。据有关专家分析,《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所规划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如兰州市区南北两山皋兰山、白塔山、九洲台、伏龙坪、华林坪等山前斜坡、坪台地带,地形起伏大、黄土沟壑纵横、谷深坡陡、人口密集,是我市地震次生地质灾害的重点防御地段。
(二)防范工作刻不容缓。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结合本辖区地质灾害险情现状,立即进行研究部署,针对本次汶川大地震及余震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要尽快组织安排,做好城镇居民密集区尤其是铁路公路沿线、交通干线、水利设施、水库堤坝、桥涵隧道、供电线路、通讯设施等所在区域重要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对可能成灾的地段,及时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尽量减少因地震引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二、广泛动员,周密部署
(一)宣传动员,群测群防。各县区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兰州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兰政办发〔2008〕72号文),结合本次地震次生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和现场巡查,普及地震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广泛宣传和动员群众,切实将群测群防这项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落到实处。
(二)深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继续严格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灾情速报、汛期值班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各项防治制度,有条不紊地开展地震次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三)落实防治经费。为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区要按国务院《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年度防治经费,切实为地震次生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