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京沪高速铁路(天津段)征地拆迁和管线迁改工作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8〕5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京沪高速铁路是国家规划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贯穿四省三市,连接环渤海、长三角两大经济圈,途经天津境内武清区、北辰区、河北区、红桥区、南开区、西青区、东丽区和静海县,正线全长90.36公里,联络线长约30公里。京沪高速铁路的建设,对于服务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发挥我市连接“三北”、辐射环渤海作用,以及完善天津市内铁路网络、强化我市交通枢纽作用、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都具有重要作用。为认真落实《铁道部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天津铁路建设问题的有关会谈纪要》精神,根据市交委与京沪铁路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签订的《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天津市境内征地拆迁实施协议》(以下简称《实施协议》),我市采取将征地拆迁和管线迁改(含三电,以下简称管线迁改)费作价入股的方式参与京沪高速铁路建设。为切实保障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需要,依法维护被征地拆迁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就认真做好京沪高速铁路(天津段)征地拆迁和管线迁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地拆迁和管线迁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京沪高速铁路(天津段)的征地拆迁和管线迁改工作由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市交委负责组织、协调京沪高速铁路天津市境内的征地拆迁和管线迁改实施工作;沿线区县人民政府是当地征地拆迁工作的责任主体、组织主体和实施主体;天津市铁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投公司)是市人民政府指派的出资人代表,负责征地拆迁资金的筹集、监管和支付;铁投公司是天津境内管线迁改工作的责任主体,由铁投公司委托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咨询公司)负责管线工程的代建工作;市交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公路局、市环保局、市园林局、市林业局、市公安交管局等有关部门协助和指导地方政府做好相关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简化审批手续,加快征地拆迁进度。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沪公司)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工程建设投资计划、用地计划和有关设计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配合做好征地拆迁和管线迁改工作。
二、征地拆迁和管线迁改费用标准的确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