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继续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
(一)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第一、二、三类共58个系统省级被评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58个系统对应设区市级被评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主管部门会同各设区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各级公办中小学的民主评议,由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各级公立医院的民主评议工作,由省卫生厅统一部署,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乡(镇、街办)级被评单位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分别由设区市、县(市、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五、评议方法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5月中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召开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电视电话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通过新闻媒体以及各种有效的载体,广泛宣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评议方法及工作要求。
(二)自查自纠,督促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省、市、县三级主管部门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针对本部门、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各被评单位,认真督促整改落实。同时,认真督促各被评单位抓好2007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和2008年省 “政风行风热线”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省直主管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于6月底前报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政府纠风办。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省主管部门组织自查自纠情况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后,于9月底前报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政府纠风办。
(三)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群众满意度调查。重点是围绕服务重大项目评议政风行风;围绕服务民生工程评议政风行风;围绕服务对象评议政风行风。
1对省直被评单位的群众满意度调查。采取问卷测评的方式进行。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与省统计局共同组织,围绕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服务对象等对象发放10000份问卷测评表,对省直被评单位政风行风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