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府厅字〔2008〕80号 2008年5月6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8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8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和第十二届省纪委第三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部署和吴新雄省长关于“注重评议评价的公正性、真实性、客观性,减少其他因素,重在群众、企业、基层的实际评价”的批示要求,现就2008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这一目标,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政务环境考核评价工作结合起来,着力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江西在新起点上的新跨越提供保证。
二、评议对象
根据部门性质、工作职能以及与群众接触程度、方式等综合因素,结合去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际,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评议对象,分为以下四类:
(一)公安、交通、林业、国土资源、人口和计生、审计、工商、新闻出版、国税、地税、质监、药监、司法、安全生产监督、煤矿安全监察、烟草专卖、环保、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19个系统。其中,交通还包括:公路、稽征、高管、运管、航务、航运等部门。
(二)政府办公厅(室)、发展和改革委、财政、民政、文化、经贸、国资、教育、卫生、科技、人事、劳动保障、信息产业、水利、建设、农业、对外经贸、广播电视、民族宗教、体育、旅游、粮食、中小企业、国防科工办、外事侨务、政府法制办等26个系统。
(三)电力公司,南昌铁路局(江西境内),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通公司、网通公司,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交通银行等13个系统。